四川省雅安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雅安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提出雅安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
2.根据雅安市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研究
3.负责雅安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区)、市级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咨询服务。
4.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及时向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反馈投诉情况,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县(区)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合理要求、问题和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及时负责地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负责协同县(区)建立和完善雅安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信息网络及联系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县(区)和市级部门招商引资活动情况以及有关资料和数据,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6.牵头组织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省上对外招商活动和组织市上对外招商活动;组织、协调、督促县(区)和市级各部门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7.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资料的收集、筛选、整理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向外推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编撰、整理制作。
8.负责对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和服务。
9.承办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7年全市共执行招商项目333个(其中新建项目129个)。共引进到位市外资金375.4亿元(同比增5.1%),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70亿元的101.47%。其中,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226.8亿元,完成省下年度目标任务220亿元的103.1%。
2.夯实招商基础。完善储备招商引资项目库。结合全市资源优势和各县(区)、重点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围绕特色产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精心论证包装180个项目(含PPP项目),充实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库,并编印成册,集中进行对外推介。建立重点跟踪在谈招商引资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在谈项目进展情况,保持与投资主体的实时联系,掌握项目对接进展及存在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推进。梳理招商引资政策。牵头研究草拟《雅安市鼓励外来投资扶
3.抓实招商活动。主动“走出去”宣传推介。7月21日在深圳举办雅安市专题投资推介会;汉源县、石棉县先
4.健全招商机制。创新开展驻外招商。创新招商模式,探索开展驻点招商、挂职招商和委托招商,以点带面、多渠道、连环式扩大招商引资项目与涵养客商资源,抽调招商引资业务骨干充实到市政府驻京联络处、驻蓉办事处,同时在深圳、杭州分别设立投资促进联络处,
5.承接产业转移。继续抓好省直部门助雅招商项目跟踪落实,充分把握用好《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意见》(川委办[2017]10号)文件政策,积极争取省直部门、援建市的关心支持。截至目前,省直9个部门助雅招商三年来共签约项目103个,开工63个(投资额388.71亿元),已完工(投产)41个(投资额149.82亿元)。主动承接成都等地区产业转移,成立承接成都市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接省投资促进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都市,主动承接成都高新区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已与天府新区、双流区、龙泉驿区等地政府部门、园区管委会深入座谈、对接。目前,与天府新区管委会建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接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和新材料等方面的企业来雅投资兴业。召开专题承接成都地区产业转移工作会议,成功联系对接21家企业来雅考察,并积极保持联系跟进。
6.加强
7.扎实开展走基层和联村帮扶活动。继续支持投资促进二科科长史小丽同志履行驻村第一书记职责,对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市投资促进局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投资促进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我局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投资促进局本年收入合计78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86万元,占99.996%;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04%。
2017年雅安市投资促进局本年支出合计8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2万元,占25.16%;项目支出639.56万元,占74.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2.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0.6万元,下降22.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91万元,下降18.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99万元,占9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占2.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2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687.7万元,完成预算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2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为一辆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工作及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97万元,下降59.5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仅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并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7万元,比2016年增加12.34万元,增长63.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会务、布展、服务等支出。相关采购不涉及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雅安市投资促进局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下一步将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开展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编制还不够科学,二是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三是政府采购预算不够精准,四是内控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筹安排;二是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和体系,提高评价成果运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8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8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不适用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不适用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9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9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9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9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签订正式合同 |
5 |
引进投资总额 |
5 |
||
签约项目履约率 |
5 |
||
服务联系企业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8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年度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