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疗养康复托老院公建民营项目建设运营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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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汉源县养老社会化进程,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实现“大美汉源、区域中心”的发展目标,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监管不缺失的原则前提下,汉源县疗养康复托老院公建民营项目决定采用公开招商模式确定租赁运营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汉源县民政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汉源县疗养康复托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项目位置: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东区加油站往市荣社区方向,汉源湖侧)

()项目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及招商内容

1、项目总体规划:汉源县疗养康复托老院项目规划占地约35亩,总建筑面积约22704.77平方米,方案设计总投资约1.2亿元,设计床位约402张,均为6层建筑。

2、项目建设:项目分为一、二期工程分步实施。第一期工程为养老楼及附属工程,床位318张,建筑面积17274.84平方米,有电梯、备用房、消防水池、多功能厅、厨房、办公室、卧室、康复治疗室等功能室,内部简装。已于20171228进行总体验收合格。

二期项目工程需由中选承租人自行出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约5231.29平方米设计床位约84张的养护楼,以及养老楼、养护楼场平、院区绿化、设备设施的采购、室内外装修、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二期工程预计总投资约在2600万元以上。

二期项目设计建设应符合汉源县城市规划要求,以及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硬性指标要求。建设、装修、绿化、安保等疗养康复托老院项目自中选承租人签订正式租赁协议之日起18个月内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营。

3、招商内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确定中选承租人,中选承租人在一期工程的装修完成后可自主先期开展营运;在完成二期建设装修后,将一、二期项目一并打捆营运,面向社会开展的综合疗养康复服务。

    ()项目租赁的相关要求

1、本项目以租赁经营的方式进行招商,租赁期限为30年,自签订正式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项目租赁经营期间所需投资均由中选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缴纳各种税费并承担安全责任。

    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中选承租人的全部建设项目(含二期工程养护楼项目)全部无偿归招商人所有。中选承租人若有意愿继续租赁经营,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权。

2、中选承租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协议。如中选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缴纳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承租人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养老楼装修、绿化、亮化、设备设施安装等详细规划设计及养护楼施工图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完成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

4、中选当年租金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30日内缴纳,以后逐年按期缴纳;租金每5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上一年度缴纳租金基数的10%以上,租金第一个5年内起点价为中标价(不含各种税费,所有税费由中选承租人自行承担)。

5、中选承租人未按租赁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建设进度时,招商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协议,中选承租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内容无偿交归招商人所有,造成的损失由中选承租人自行承担。

6、中选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得转租、转包,不得改变疗养康复托老用途。为了满足康养需要,可按程序申请配套设置老年康复医院或专科医院。

7、中选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协议后,需在汉源县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8、在租赁经营期内若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租赁资产闲置,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

9、中选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租赁资产(含自行出资二期建设项目)进行抵押贷款,也不得将租赁资产以变卖等方式清偿债务。若出现上述情形,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

三、竞租人条件

       () 投资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近三年内无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且不处于任何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形。

()具有养老、康复或医疗资质,且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913-2018年9月28(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汉源县民政局办公室内,联系人:赖俊霞,电话:(08354298288 ;汉源县招商局办公室内,联系人:牟晓波 ,电话:(08354222832

()报名时须提交逐页装订成册的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含业绩证明,需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经审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记录证明。

5、报名时需通过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中选并签订租赁协议后,无息退还300万元,剩余200万元转为二期投资建设履约保证金,待二期建设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剩余的200万元。未中选者,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源县支行

  名:汉源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2319617109026300170-000000003

()逾期报名或未提供需要提交材料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资料(投标文件)递交和比选评审

()比选资料(投标文件)内容

1、比选函(包含租赁期的第一个5年内每年拟缴纳租金的报价);

2、投资建设方案,运行管理方案、经济效益分析,发展总体目标计划、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表等;

3、注册资金证明;

4、资质及业绩证明。

()比选资料(投标文件)装订及签字盖章

1A4纸装订成册,逐页编码;

2、在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

3、比选资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三)递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810 25900时前(星期四);

2、地点:汉源县民政局(东升路178号)五楼小会议室。

   (四)比选评审时间:201810 251000时。

   (五)现场考察时间: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

   (六)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承租人的确定

汉源县疗养康复托老院公建民营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商、公开报名、集中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承租人。若报名的投资人有多个,招商人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评选推荐承租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三名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然后由招商人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确定中选承租人。第一中选承租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招商人可按推荐排名顺序确定中选承租人也可决定重新招商。若报名的投资人只有1个,招商人可通过谈判方式直接确定中选承租人。

七、招商说明

()有意竞租人可联系招商人后自行现场踏勘。

()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本次招商公告在市招商网和汉源之窗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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