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快速行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信20170819036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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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信20170819036号)的办理整改,切实解决“ 雅安市芦山县近年来河道和生态破坏严重,玉溪河、芦山县干涸,有许多垃圾,主要是从大川到芦山河边为数众多的砂石厂和小电站造成的”的信访件问题,经芦山各相关单位初步排查:

一、生态流量下泄问题。2017年7月起,芦山县水务局联合发改、环保等部门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工作,已对巡查发现未足量下泄生态流量和未下泄生态流量的4家水电站进行立案查处,对下泄工程措施不到位、未完成监控安装、未建立下泄台账的17家水电站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境内修建的玉溪河引水工程,该工程枯水期在玉溪河河段来水量不足的时候,为保障邛崃市、蒲江县、大邑县和名山区群众生活用水,存在部分时段未下泄生态流量导致玉溪河进口站下游河段干涸的事实,目前玉溪河灌区管理局正按生态流量下泄管理相关规定下泄流量。

二、玉溪河沿线砂石场问题。玉溪河流域芦山段有砂场17家,开采许可证到期16家,对到期砂石场芦山县于2017年6月1日全部强制断电停止生产。目前已拆除了7家砂场共9个加工点机械设备,正在拆除设备设施5个砂石场7个加工点,其余4个砂石场6个点即将开展设备设施拆除。未到期砂场为芦山县鸿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太平镇钟灵村、兴林村的砂场,该砂场于2018年3月20日到期,目前尚未进场从事开采活动。

三、沿线河道垃圾问题。至今年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芦山县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为各乡镇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辖区内水域岸线的河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治理河道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改善。

8月21日,按照工作计划安排,针对存在问题,芦山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芦山县发经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专人对玉溪河沿线水电站相关审批手续进行梳理,建立完善台账;并要求各水电站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生态流量下泄工作。芦山县治理办对飞仙、思延、芦阳、龙门一线4个乡镇的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并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搞好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垃圾清理整治。芦山县水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督促玉溪河沿线到期砂石场加快设备及设施拆除进度、场地平整和河道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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