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市印发优化营商环境“20+5”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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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聚力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印发优化营商环境“20+5”条措施。

现将政策梳理如下,供广大企业知晓政策红利,并取之用之。

优化营商环境20条提升措施

1 实行“拿地即开工”改革。建立“承诺预审+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经项目单位承诺,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阶段与取得土地阶段同步推进,提前介入项目审查并出具预审批意见,拿地前完成预审和公示,变拿地等待期为高效审批服务期,土地成交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速项目落地建设。新增建设用地的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拿地开工和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控制在 25个工作日内。

2 加快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采取联评联审、提前审查、提前定标准、事后跟踪监管等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工业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3 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审批部门不再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环节和费用。

4 加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依托市、县代办服务体系,健全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组建专业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全程“订单式、保姆式”代办帮办服务。

5 改进水电气报装服务。压减水电气接入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实现水、电、气、通信等公用服务进厅上网,推行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报装。实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申请、办理,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 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和高压用户报装“省时、省力、省钱”服务。

6 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将财产转移登记压缩为“受理、发证”两个环节,对不动产权证照实行免费邮寄,实现存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款征收“一窗受理”。推广“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记户”。将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17个工作日内办结。

7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将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合并到一个开办环节,推动企业开办所有环节“一件事”办理。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设立、变更、注销、补换照等各类业务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

8 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税费申报、发票业务、税收优惠等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继续实施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代开)+免费寄递”服务,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实现纳税人发票使用“零成本”。

9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常态化电子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推行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清理取消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建立完善全流程在线监管制度机制。

10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提升集成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网办深度,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达60%以上。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户籍户政、车驾管、出入境、教育、住房、税费等领域,实现高频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站式办结。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帮代办、自助办理,在更大范围实施政务服务“免证办” “零材料”。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探索开展“个转企”便利化改革。

11 推行政策“免申即享”。以市、县为主体,搭建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优惠政策清单,制定“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提供代办服务和容缺受理审批,实现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

12 规范涉企监管检查。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多部门一次检查、联动执法、联合惩戒。除中、省有明确规定外,相关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头、重复督导、检查,确需开展的应当整合开展。积极推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和告知承诺制,制定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免处罚免强制清单。

13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中小投资者绿色窗口,成立金融调解工作室,建立诉讼速办服务通道,整合调解、速裁、电子送达等环节,同步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司法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

14 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 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从源头预防和 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人员变动、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15 科学布局产业链。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园区和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帮扶计划;建立化工园区,推动省级开发区发展,对能源动力、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社会事业、科技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将符合政策的企业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在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

16 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健全金融顾问制度,开展“一企一策”精准配对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创新推出信用类贷款产品,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机制,高效、规范使用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发行。

17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全力跟进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18 加大人才智力支撑。落实《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采取顾问、“候鸟式”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拓宽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雅州百千英才计划”,遴选培养一批本土企业高层次人才;落实“雅州英才卡”服务事项,持卡享受就医、旅游、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各项服务。

19 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推进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天府科创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支持。

20 推动外资外贸提质。支持企业降低国际物流成本,实施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健全外资企业“大走访”工作长效机制,所有备案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5条保障措施

1

实行“局长走流程”。建立常态化“局长走流程” “局长进大厅”工作机制,全面检查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窗口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打通办事堵点,畅通业务平台,深化重大改革,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市级领导联系、走访重点企业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选聘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通过调研走访、社会监督员反馈、政企“面对面”座谈等渠道,收集市场主体反映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回访制度,打通堵点、解决难点,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3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建立雅安市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办理制度,搭建线上线下有机交互的营商环境监督体系。依托“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邮箱和网上投诉等平台,并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查处曝光机制。

4

加强执纪执法监督。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跟踪曝光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行为,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为,坚决查处惠企政策不落实、资金项目落地慢、项目招投标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高效用好 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5

强化考评激励约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通报机制和专项考核制度,每年评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外公布,推动县(区)、部门出台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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