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县大川河康养旅游开发项目招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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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芦山县大川河康养旅游项目开发进程,经芦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芦山县招商引资局作为项目招商人对该景区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芦山县大川河旅游景区位于芦山县大川镇,幅员面积490.15平方公里。东与邛崃隔河相望,南与太平镇接壤,西与宝兴县毗邻,北同大邑县、汶川县相连,距成都仅132公里。大川镇辖4个村,32个组,户籍人口6559,其中场镇人口4600人。场镇海拔1070米,森林覆盖率95%,年均气温11度。景区可开发土地面积约3000亩。

景区地处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大熊猫国家公园南侧,背靠西岭国家森林公园,西有蜂桶寨、神木垒等4A级景区,东接天台山5A级景区,南有龙门古镇、飞仙湖4A级景区,是成都以西康养旅游黄金地带。景区内有96万亩原始森林;有气势磅礴、雄伟壮丽的九里岗;有宁静清澈、宛若翡翠的高山海子鸳鸯池;有野牛奔腾跳荡的牛颈河谷……资源空间保持原始形态与结构,完整无缺,资源实体体量巨大且保存完好。

目前,大川镇内已建成农家乐、酒店、宾馆160余家,有客房2873间,床位6230个,全镇日平均接待游客达2000人次左右,年接待量近50万人次。

二、项目范围及投资规模

项目范围为大川镇全镇范围(快乐村除外),包括景区范围内符合国家要求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与开发、大川镇特色康养旅游小镇建设和外向通道(含隧道)、景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估算投资规模6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开发定位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文化康养旅游融合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生态保护性开发,打造国家级康养旅游圣地,促进芦山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

四、开发模式及时限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依法公开招商确定项目投资人,并按照独资或合作开发模式进行开发,项目建设期限暂定为6年。

具体开发模式及时限以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1.一般要求:项目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信誉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5年内无失信记录,满足投标当年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

3.融资能力:截至投标日仍存续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规模达到60亿以上。

4.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投标当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二)项目推进要求:

1.确定项目投资人后一个月内须与芦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投资意向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交以下成果:场镇范围内规划成果;油玉路(K33+370K39+968)全长6.5公里的勘察设计成果(道路起于大川镇群江组营盘岗处,经冒石子水电站、飞仙阁水电站至大川三江桥,再经大川小河右岸而上,止于大川小河中桥处,道路全长6.5公里<其中改建路段营盘岗至大川三江桥4.7公里,新建路段大川三江桥至小河中桥1.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米,路面宽7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在投资意向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启动外向通道(含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禁止投标的情形:

1.近三年内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接受其投标。

2.近三年内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接受其投标。

3.近三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六、投标保证金

(一)项目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向芦山县招商引资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至芦山县招商引资局指定账户。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中标后,中标投资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与招商人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商人查证属实的;3.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约的。

七、履约保证金

(一)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含已缴纳的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1000万元人民币)。

(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根据项目规划和投资进度按比例分期退还,具体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

八、报名事项

凡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投标人,持以下材料报名:

(一)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注册资本金的验资报告;

(四)银行融资业绩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主体信用评级证明材料;

(七)5年内无失信记录的承诺书;

(八)近一年银行流水及税收缴纳情况。

    项目招商人对以上材料中(一)至(七)原件进行审核后,将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九、项目投资人确定

报名结束后,项目投标人若只有1家,直接确定为中标人;项目投标人达2家及以上的,项目招商人将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有效项目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在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即2018119日前确定项目投资人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十、通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单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通告时间:本招商通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1017日至1023日)

报名时间:20181022日至1026(每日9:0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单位:芦山县招商引资局

报名地点:芦山县迎宾大道9号(新行政中心120室)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835-652633318981636256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一)户名:芦山县财政局,账号:2319614709026300262,开户行:工行雅安分行芦山支行。

   (二)户名:芦山县财政局,账号:95100001000060001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芦山县支行。

   (三)户名:芦山县财政局,账号:22546101040003565,开户行:农行芦山县支行。

   (四)户名:芦山县财政局,账号:020012000000007777,开户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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