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顶山位于雅安市汉源县境内,为大相岭山脉东段余脉,呈南北走向。近年来,轿顶山自驾游来者云集,知名度大大提升,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为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采用招商模式确定汉源县轿顶山旅游项目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汉源县招商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轿顶山旅游景区开发项目
(二)项目位置:轿顶山旅游景区距汉源县城约68公里,位于马烈乡境内。
(三)项目内容与建设规模:
1、项目内容:该项目为集生态度假、休闲避暑、户外旅游和运动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度假项目。项目需建设完善景区接待中心、酒店等接待设施,开展直升机低空飞行、滑雪、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开展帐篷旅游、汽车露营等体验项目。为更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中选投资人需在富林镇汉源湖周边依法取得用地后配套建设游客接待中心。
2、建设规模:投资人全额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项目建设周期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之日起3年内全面完成。
(四)项目投资开发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由投资方全额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人自建设周期届满后,拥有该景区40年的经营权。
2.投资人需在中选后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如投资人中选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汉源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中选投资人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
4.中选投资人自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景区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工设计,并报汉源县规委会审查通过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具备游客接待能力,3年内全面建成。
5.自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第七年开始,税后利润招商人和中选投资人按1:9起协商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在正式协议中确定。
6.中选投资人未按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进度时,招商人有权终止投资协议,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招商人有权无偿收回或拆除地面附着物、建筑物。
7.本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汉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件下进行项目开发。
8.中选投资人依法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对项目景区内涉及的他物权,中选投资人需与他物权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三、投资人条件
(一) 投资人为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且不处于任何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形。
(三)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且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汉源县招商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晓波
联系电话:0835-4222832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含业绩证明,旅游开发或设计类项目);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记录证明;
5、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中选并签订投资协议后,投标保证金中的1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建设完成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剩余100万元在中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未中选者,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源县支行
户 名:汉源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2319617109026300170-000000003
(五)逾期报名或未提供需要提交材料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五、投资方案递交
(一)递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运营模式,经济效益分析,项目规划设计(设计深度达到报名时领取的《汉源县轿顶山旅游开发项目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等。
(二)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2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汉源县招商局
(四)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方案,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投资人的确定
汉源县轿顶山旅游景区开发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商、公开报名、集中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投资人。若报名的投资人有多个,招商人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采取综合评分法评选推荐1-3家投资候选人,第一候选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招商人可按推荐排名确定中选投资人也可决定重新招商。若报名的投资人只有1个,招商人可通过谈判直接确定中选投资人。
七、招商说明
(一)有意投资者可联系招商人后自行现场踏勘。
(二)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三)本次招商公告在省、市、县招商网,汉源旅游政务网和汉源之窗上发布。
特此公告
汉源县招商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