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这是就利用外资工作的分工文件,现对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8号)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市情况,我市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44项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外资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任何县(区)和部门(单位)不得单独针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扩大电信、教育、卫生、金融等重点领域开放。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外商在我市构建“1+4”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5+3”现代农业体系中加大投资力度,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参与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围绕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研发经费支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来雅创办创新型企业和服务机构,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雅转化与产业化。
(三)围绕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主选择借用外债模式,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四)围绕加大权益保护力度。依法执法,有效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指定部门或机构负责受理本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的投诉,设立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外商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市标准化工作,公平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性;鼓励在雅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可申报项目补助经费。
(五)围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全市外资系统的统筹和领导,结合雅安市“进千企”活动亲密联系全市外资企业,听取相关诉求,协助各县(区)、经开区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相关困难和问题。建立重大在谈和已签约外资项目库,定期推动外资重大在谈项目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深化利用外资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抓好本区域利用外资工作。研究设立雅安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级财政激励奖补,对引进重大外资产业项目和总部经济项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给予奖补。力争出台雅安市市级财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把引进外商投资和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情况纳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范围。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机制,按季度对外资招引服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